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九版:浙江消防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火灾隐患不改 著名商标不给
绍兴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点穴”
绍晓宣

  日前,当绍兴县第三酒厂的老总在得知自己企业的商标“瓜渚湖”在申报绍兴县著名商标过程中,因企业没有认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而被一票否决后,懊悔不已地说:“想不到因为消防隐患整改不力造成申报著名商标过不了关,看来侥幸心理要不得啊!”这是绍兴县消防大队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中采取有力措施,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启动消防安全一票否决的一个典型案例。
  在普查中,绍兴县消防大队发现绍兴县第三酒厂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大队当即向其制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在消防大队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不认真整改火灾隐患,致使一些火灾隐患依然存在。鉴于绍兴县第三酒厂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大队在对该企业按消防法规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绍兴县工商局自从启动2006年度绍兴县著名商标评审活动以来,共接到了42家单位的申请,绍兴县第三酒厂的商标也在申请之列。绍兴县工商局根据绍兴县消防大队的通报,当即行使消防安全一票否决权,对绍兴县第三酒厂的2006年度著名商标评审不予通过。
  绍兴县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如果相关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整改不力,不仅评著名商标可一票否决,其他如评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先进集体等方面均可一票否决。